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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精品文

卖菜的秋儿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完整版奇幻玄幻《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陈知安柳七,由作者“卖菜的秋儿”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出三百两黄金,又咬牙从自己钱袋子里掏了十两碎银,让几个侍卫前去购买物资。礼部其余官员则冷眼旁观。没有阻止也没有赞同。陈知安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孙通一眼。策马走在前面。他本以为随行官员都是些蝇蝇狗苟之辈,没想到竟还有孙通这种纯纯的小白。难怪他做官这么多年。还是个吃灰的角色。秉性......

主角:陈知安柳七   更新:2024-05-13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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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陈知安柳七的现代都市小说《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精品文》,由网络作家“卖菜的秋儿”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完整版奇幻玄幻《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陈知安柳七,由作者“卖菜的秋儿”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出三百两黄金,又咬牙从自己钱袋子里掏了十两碎银,让几个侍卫前去购买物资。礼部其余官员则冷眼旁观。没有阻止也没有赞同。陈知安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孙通一眼。策马走在前面。他本以为随行官员都是些蝇蝇狗苟之辈,没想到竟还有孙通这种纯纯的小白。难怪他做官这么多年。还是个吃灰的角色。秉性......

《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精品文》精彩片段

《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佚名的故事,看点十足。《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这本连载中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穿越、玄幻、魂穿、佚名穿越、玄幻、魂穿、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501 章 杀人,已经写了1131582字,喜欢看穿越、玄幻、魂穿、 而且是穿越、玄幻、魂穿、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书友评价

不推荐,太过压抑了,男主太弱了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他的路就像被牵着走一样。作者是想把这本书刻画的更好,但这里是番茄,看过太多爽文这样的主角真的太憋屈了。

别看主角一家牛逼的不行。就因为主角也是个牛逼的。但其实主角就算有了系统还是个菜逼。系统是个菜逼,主角也是。让我放弃的一点就在于主角虽然是个菜逼,但他就喜欢参与各大事件之中。

感觉作者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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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得了陈知安承诺。

孙通没再坚持。

从须弥戒指中取出三百两黄金,又咬牙从自己钱袋子里掏了十两碎银,让几个侍卫前去购买物资。

礼部其余官员则冷眼旁观。

没有阻止也没有赞同。

陈知安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孙通一眼。

策马走在前面。

他本以为随行官员都是些蝇蝇狗苟之辈,没想到竟还有孙通这种纯纯的小白。

难怪他做官这么多年。

还是个吃灰的角色。

秉性大约不坏。

只是升迁无望了!

......

“小姐,前面便是琅琊了。”

琅琊城外,钟府商队历经两个多月,终于到达了琅琊。

侍卫队长勒住缰绳,指着眼前一座雄伟巨城说道:“我们没有请柬,需要下马步行入城!”

“琅琊姜氏好霸道!”

婢女钟芸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扶着钟言缓缓走下马车。

世人皆知。

琅琊是姜家的。

无论是琅琊郡守府,还是琅琊军部,几乎都被姜家把持。

在琅琊郡姜家家主的令箭,比大唐皇帝的圣旨还要管用。

而姜华雨,姜氏当代麒麟子,十二岁入先天,十五岁入炼气,十九岁入御气,二十六岁御气境圆满,越级而战而不败!

万年以降,姜氏第五位有望圣人境的的天之骄子。

御剑宗圣子。

集万千光环于一身。

为了此次姜华雨和朱婉儿大婚,琅琊郡守早就颁布了禁令。

“过往商客。

无请柬者,下马入城!

违禁令者斩!

盲流驱逐三百里,有违观瞻,入城者斩!”

商队最后面。

陈知命抬头看着眼前的巨城,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十二年前。

他还是天才的时候,便骑着那匹独角天马入过城。

十二年后。

他又站在了这里。

“陈公子,琅琊已到,您的任务已经完成,我们就此别过吧!”

就在陈知命默默看着那座巨城时,钟言走到他身前柔声道:“此行两万多里,多谢陈公子一路庇护。”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

陈知命收回目光,淡淡道:“钟小姐不必专程致谢。”

钟言微微一怔。

似乎没有料到陈知安会如此冷漠。

犹豫片刻后轻声道:“妾身车厢里有两套护卫服,本准备用来遮掩身份,公子要是不嫌弃,妾身让芸儿送来。”

“不用!”

陈知命眉头微皱。

在他眼里,这一路的交情大约只值那十两银子。

真就是笔比较单纯的买卖罢了。

并不想有太多牵扯。

“打扰公子了。”

钟言嘴角笑容敛去,别过头不去看他。

“小姐,我们走!”

钟芸恶狠狠地盯着陈知命,冷笑道:“某些人不识好歹,总觉得谁都不怀好意有所企图呢。

一会儿他就知道该哭了。”

“呵,小白脸!”

有几个护卫也不屑地唾了一口,为自家小姐不值。

这小白脸说好听点是护送小姐一程,实际上不过是一路上蹭吃蹭喝罢了,除了读过几年书长得好看外,根本一无是处。

偏偏小姐却对他另眼相待。

“走吧!”

钟言回头看了陈知命一眼,默默从车厢里拿出两套护卫服放在地上,向城内走去。

......

“陈小子,你是对的,女人只会影响你拔剑的速度!”

眼看他们走远后。

老李坐在地上扣着脚丫子道:“想当年老夫还是个英俊小生时,扑上来的狂蜂浪蝶何其之多。

老夫连瞧都不瞧一眼。

这才年纪轻轻就夺得了剑魁这个名号。”

陈知命没有搭理他。

捡起地上的护卫服,又看了看远处被驱逐的流民。

莫名叹了一口气。

“至多为你出一剑,还这赠衣之情。”

......

入了城。

陈知命和老李两人找了好大半日。

终于在城西最偏僻处找到了一间未住满的客栈。

今日恰逢八月十五。

天上月色正好。

陈知命懒得和老李待在一处,独自走到楼顶赏月。

“兄台,有酒吗?”

陈知命刚走上楼顶,一道舒朗的声音响起。

那人身穿白袍,面如冠玉,如墨长发高高束在头顶,身后背着一杆银枪,正倚在楼顶一角。

“没有!”

陈知命抬头看了那白袍公子一眼,淡定地从他身旁走过。

“我闻到了绿蚁独有的清香,兄台就别藏着了!”

白袍公子跟在陈知命身后拾阶而上,笑嘻嘻道:“相逢即是有缘,这偌大个琅琊郡,我们能在这偏僻客栈相遇。

又都起了兴致赏月。

兄台又有美酒。

当浮一大白。”

陈知命回头看着白袍公子,打量一番后,伸出两根手指:“二百两一壶,不二价!”

“你这人也忒无趣!”

白袍公子耸了耸肩,不想做冤大头。

陈知命也不理会。

踩着琉璃瓦坐在屋顶。

自顾取下腰间的酒壶。

就着满轮明月喝了一口。

酒香四溢。

那白袍公子咽了咽口水。

绿蚁算不得特别珍贵,在别处二十两银子便能买上一大坛。

可是在此时的琅琊,却极难买到。

早在半月前,这琅琊酒肆的绿蚁。

就都被御剑宗征调走了。

眼见陈知命喝的尽兴。

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看着。

白袍公子忍不住再次开口道:“兄台,在下白马山庄薛衣人,交个朋友!”

陈知命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二百两一壶,不二价!”

“只有朋友请的酒,才醉人!”

薛衣人舔了一下嘴唇,弱弱道:“我从来不掏钱买酒。”

“陈故!”

陈知命抬头道。

“嗯?”

薛衣人不解地看着陈知命。

陈知命指着酒壶,认真道:“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你可以送二百两银子给我,我请你喝酒!”

“陈兄,你真是个妙人!”

薛衣人拍了拍陈知安的肩膀,从须弥戒取出两张银票递过去:“我这人生平最爱结交有趣的朋友!

这是我的见面礼!”

陈知安接过银票,用手指捏了捏,确认无误后从腰间取下酒壶递过去,笑道:“这是我的见面礼!”

“哈哈!”

“对酒当歌!

快哉!”

薛衣人豪迈饮下一口酒,笑道:“能结识陈兄这样的朋友,我薛衣人此行值了!”

“陈兄,你看那座高楼!”

那里。

是琅琊姜氏的祖宅,听闻万年前圣人姜玉真在那里降生,白虎衔玉而来,开启了他的无敌圣路!”

“其圣兵,便供奉在那里。”

陈知命抬头看去。

负在身后的木烛仿佛感应到了他的目光所向。

微微颤动起来。

小说《身为天才,我居然是家里最弱的?》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巡视完青楼,陈知安准备躲到落宝楼去。

毕竟两尊虚神境强者在一旁窥视。

他心里有点慌。

就在他挪步正准备离开时。

四楼包厢里忽然传来一声暴喝。

随即一道身影破门而出,站在大厅里呵斥道:“周迁,你他娘的敢打我?”

陈知安疑惑地看过去。

只见那破门而出的身影,正是他的挚爱亲朋,花了一万两买下两首词的大冤种——狗哥!

“什么情况?”

陈知安走过去,立刻就有一个清倌人附耳在他身旁讲了前因后果。

原来长安四公子看完戏幕,心情得到了极大的愉悦,都觉得不虚此行。

狗哥是个能处的。

想着老弟开青楼不易,便提议去楼上听曲儿赏舞,为老弟撑撑场面。

如果是平常。

爱惜羽毛的公子们定不会答应这个邀请,奈何今天被陈知安一场戏拍的着实舒坦。

也就半推半就应了下来。

刚上去就见苏熏儿正屈身谢客,一干风流才子抓耳挠腮,满场嗟乎。

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有大作问世。

郡主李承仙酷爱诗词,当场被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感动的稀里哗啦,想要结识苏熏儿。

奈何苏熏儿深得陈知安真传,是个懂饥饿营销的,早就已经表明了今儿不见客。

眼见心上人失落。

周迁立刻表示要写诗一首,让伺候在身旁的清倌人给苏熏儿送去,直言她看过之后定然愿意出来一叙。

清倌人亲自去了一趟,然后两手空空回来了。

苏熏儿收了诗,但拒绝见客!

这下周迁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

狗哥见这,立刻就喜了。

表示自己忽然文思泉涌,也要整一首词助兴。

只见他狂饮一口清酒,呼来笔墨纸砚,大笔一挥写下:

“参差烟树月牙湖,风物尽前朝。

衰杨古柳,几经攀折,憔悴楚宫腰。

夕阳闲淡秋光老,离思满蘅皋。

一曲《阳关》,断肠声尽,独自凭兰桡。 ”

此词一出。

不但清倌人愣住了,就连对狗哥嫌弃不已的李承仙,都惊讶的合不拢嘴。

其余小伙伴也是惊呆了。

不可置信地看着苟尤权。

狗哥那叫一个爽,在众目睽睽之下饱含深情地看着李承仙。

然后蜻蜓点水般在她眉心蹭了一下。

李承仙还在痴呆中,哪里顾得上反抗。

这下对李承仙倾慕已久的周公子不干了,一拳砸在狗哥眼门上。

把狗哥打出了雅间......

听完这恩怨情仇。

陈知安眉头一皱。

周迁这厮该死,竟敢揍我的挚爱亲朋?

“在青楼闹事?找个地方给他埋了吧!”

就在陈知安准备摇人儿去弄周迁时,只听耳边传来冷淡的声音。

柳七正吩咐一个瘸腿老头让他埋人。

陈知安脸色一黑。

老七有点飘啊!

礼部尚书家的老父亲可是个通玄境大佬,又是两朝元老,门生旧故无数,老来得子有了周迁。

把他埋了恐怕陈留候府都保不住自己。

那瘸腿老头也是个不怕死的,竟不知从哪里掏出来把铁锹,真想去埋人......

瘸腿老头还没动手,场间又有变化。

只见周迁白衣胜雪,手持一柄三尺青锋飘然落下大厅,冷冷看着苟尤权:“狗贼,你胆敢侮辱郡主,便是武安侯亲至也保不住你!"

“小白脸,你多少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苟尤权冷笑一声,手腕转动。

一柄长刀破空而出。

脚掌在地上一蹬,苟尤权飞身而起双手握住长柄,以劈山之势猛然劈向周迁。

同为四公子,他们彼此之间境界差距不大。

但狗哥是谁,那是武安侯府的小侯爷,常年游荡在边境打草的猛人。

整日在长安城吟诗作对的贵公子和他没法比。

气势一起。

一股子铁血杀意涌出,让周迁脸色骤变。

“铖!”

青锋与长刀相击,元气瞬间激荡开来,周迁后退数步,脸上一片潮红。

苟尤权面色如常欺身而上,持刀再砍!

“轰!”

古意昂然的三尺青锋碎裂。

周迁身形像炮弹般被砸在墙上,口中鲜血狂涌!

苟尤权霸气长啸一声,尾随而至。

抬脚踩在周迁胸口冷漠道:“小白脸,老子早就看不惯你了,之前被套麻袋你他娘的没长记性是吧!”

周迁不可置信地看着苟尤权。

他一直以为苟尤权能够和他并列四公子是因为郡主未婚夫的身份。

为此私底下不知道多少次阴阳怪气地嘲讽过苟尤权吃软饭,不配与他并列。

此时被踩在地上才明白,原来苟尤权的真实实力竟强悍若斯。

而且之前自己无缘无故被人套麻袋揍一顿,原来竟是这浓眉大眼的老六干的?

“苟尤权,住手!”

李承仙终于从痴呆中回过神来。

她蛮横拽开苟尤权的腿,把周迁从地上扶起,小心翼翼地为他擦拭嘴角的鲜血。

见此。

苟尤权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李承仙是他的未婚妻,且不是陈知安和李西宁这般私底下定亲。

而是下了三书六聘,请了满朝文武吃酒,早就已经人尽皆知了的。

周迁钦慕她也就罢了,只要不出格,苟尤权顶多揍周迁一顿。

可你李承仙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甚至为他擦拭鲜血,这就有点过分了。

“承仙,你让开!”

“不让!”

李承仙厌恶地看着狗哥:“苟尤权,你太令我失望了!”

“周公子不过是打了你一拳,你竟把他伤成这样!

哪怕是他先出手,可也是你无礼在先,难道你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让开!”

听到李承仙的话,苟尤权眼底闪过失望。

“你要打他,先打我!”

李承仙像个护崽的母鸡,把周迁拦在身后。

而她身后,周迁抬起脑袋看着苟尤权,露出一抹得意的冷笑。

“很好!”

苟尤权笑了。

他苦心经营一年多,为了这门亲事特意从边荒赶回长安,甚至舍弃了天大的机缘。

本想用真心换真心。

没想到真心喂了狗。

笑容敛去,他一字一句道:“明日我让人把婚书给贵府送去,祝你们...白头偕老!”

“你说什么?”

李承仙不可置信地看着苟尤权,情绪激动道:“苟尤权,你...你要退婚?”

苟尤权别过头去没有理她,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知安,老哥对不起你,你给我写的词,没用上...

我走了,以后江湖再见......”

“狗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

陈知安叹道:“什么四公子,哄女人的玩意儿罢了,小弟在长安静候狗哥名动江湖...”

“苟尤权,你给我站住!”

李承仙飞身而起,想要拽住苟尤权。

她虽然不想嫁给苟尤权。

但两人的婚约是皇帝下旨钦定的。

如果苟尤权因为此事退婚,丢的可不只是镇南王的脸,就连陛下的脸面也将不保...

“滚!”

苟尤权回头冷淡看了她一眼,眼里再没了光,就像看一个陌路人。

气势攀升,狂暴元气把李承仙震退数步,冷漠道:“知安说得对,舔狗不得好死,以后咱们一别两宽,再无纠葛!”

“唉...”

同为四公子的夏远候也起身离开。

路过李承仙身边时,他轻声道:“郡主,四公子的名声,是狗哥一手促成的...

你杀的那一百多个匪寇...

也是狗哥喂在你剑下的。

周迁...

如果不是因为你非要拉着周迁入伙,他有什么资格和我们站在一起?

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好自为之吧!”

“是这样吗?”

李承仙身子微颤。

对着即将消失在门口的苟尤权吼道:“是这样吗?苟尤权,你回答我!回答我啊!”


从西伯侯府回来后,陈阿蛮磨蹭了许久。

眼见天色越来越暗才咬咬牙向不远处的武安侯府走去。

堂堂大唐十八路诸侯之一,为了开勾栏找老兄弟借钱,步伐多少有些沉重。

大门内,陈知安摸了摸手里刚捂热的储物戒,默默为陈阿蛮加油!

面子算什么?

为了钱嘛,不寒碜!

送走了老爹,又和小妹陈知冬闲聊一会儿,陈知安迈着欢快步子回了自己的书房。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掏魏老三的遗物了。

早先在知道魏老三已经踏入先天境时,陈知安满脸惊喜着实是由心而发的,毕竟......

储物戒这玩意儿,需要元气才能打开。

以河间魏家的底蕴,魏老三一旦成了先天境的修行者,储物戒里装的东西必然不会寒酸。

作为手足兄弟,魏老三的储物戒,不就是他的储物戒?

调动体内气血,陈知安手捻储物戒,血气转化为元气在指尖缭绕。

片刻之后,只听耳边响起犹如草纸碎裂般轻微的声音...

“嘿,成了!”

陈知安搓了搓手,随即手腕翻转,桌子上凭空出现一个精致小箱。

打开箱子。

一股幽香扑鼻而来。

入目处,姹紫嫣红......

陈知安愣住了。

捡起一片仔细观摩。

不出意外的话...

这是长安城第一美人儿李岚z清的亵衣,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原主剥过......

再捡起一件,是小雪儿的。

犹不死心地再捡起一件,是小水珠的。

许久之后......

陈知安颓然瘫在椅子上。

整个书房,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

果然!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魏老三和原主能玩到一起,除了一丢丢居心叵测外,其他的大概是真他娘的臭味相投。

陈知安想起另一位挚友,把亵衣又收拢进箱子,默默取出笔墨纸砚开始写信。

“承安亲启:小弟得了个大宝贝,明日午时清乐坊不见不散!”

将信封好,陈知安叫来陈正,让他务必连夜送到三皇子府上,亲手交给李承安。

陈正满心欢喜,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完成任务,一溜烟跑了出去。

自从少爷在大牢关了一夜,回来后都不怎么亲近他们了,要知道之前他们可是形影不离的。

逛勾栏时少爷吃肉,自己两兄弟好歹能喝口汤。

今日无意间听到老爷感叹少爷洗心革面长大了。

两兄弟郁闷不已。

心想以后要和勾栏的好姐姐们一别两宽了。

不曾想还没到晚上呢。

少爷又让自己去给三皇子殿下送信。

这不就妥了么。

有三皇子在,洗心革面个逑!

陈知安又把陈义叫到书房,主仆二人勾肩搭背嘀咕了许久,陈义挂着阴险笑容离去。

每个人都有他的用处。

就像哪怕是件被撕z烂的亵衣也总归有去处一样。

既然要开勾栏,自然要把两只狗腿用上。

他们干别的不成,和三教九流厮混的经验丰富得紧。

长安城哪里的姑娘最好看,门清儿。

而且他们是陈留候府祖传的私家子,从太爷爷辈起就侍奉左右,忠诚这块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将明日的事情安排妥当。

陈知安又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查漏补缺,字里行间全是搞钱。

书房外,陈阿蛮手里捏着几张银票,看着窗户倒映的影子老怀安慰......

儿砸真的是长大了,开始知道用功读书了!

.......

长安城金科巷。

一辆马车缓缓驶向巷子那头的杨府。

马车里。

杨家二公子喝的伶仃大醉,脸上尤可见几分委屈。

这次设局,他自问已经做到了最好,草灰蛇线环环相扣,把陈留侯府和西伯侯府玩弄于股掌之间。

虽然杀手没有按计划出手当街杀死陈知安......

可结果也并非不能接受。

毕竟把陈知安送进了天牢。

至于余老太君那老妖婆连夜进宫告状和陛下和稀泥的事儿,在他看来这都是不可预知的天意。

谋划落空,非战之罪,实乃天意也!

先前被太子殿下迁怒,他心里是不服气的。

觉得很委屈!

于是从东宫出来后,他转个身又溜进了清乐坊,独自喝了一场寡酒。

想着往日和陈知安玩耍的一幕幕,杨先宪不由来得有几分烦躁,诸多念头起伏,最终化作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嗤!”

车厢里蓦然响起一声嗤笑,笑声清脆如铃,就像无知少女听到了极其好笑的笑话。

听着这声音。

杨先宪微微一怔。

赫然转头。

只见车厢角落处,一个红衣女孩儿正笑呵呵看着自己。

两个小酒窝还挺好看。

他不记得今晚有带姑娘回家!

那么......

她是谁?

什么时候上的马车?

那女孩儿撩起额间的碎发:“听说,你弄丢了一个杀手?”

杨先宪沉默了。

搞丢了杀手这事儿,是他今日不能触碰之痛。

如果换个人敢在他耳边说这句话,他会让这厮知道什么叫做残忍。

只是这小女孩,真的好可爱......

忍住怒意,杨先宪沉声问道:“你是谁,来自哪里,要干什么?”

“唔,我是谁呢?”

小女孩歪着脑袋想了片刻,忽然欢喜道:“我是么得感情的杀手,你弄丢的,正是我相依为命的哥哥,我为他报仇来了......”

说着小女孩伸手一指,浩瀚如海的元气瞬间将杨先宪淹没。

“噗嗤!”

杨先宪如遭重击,一口鲜血吐出,锦衣被激荡的元气撕成柳絮,看起来凄惨无比。

“抱歉,没想到你这么不经揍!”

小姑娘吐了吐舌头,举着小拳头凶巴巴道:“下次别再把哥哥弄丢了,会死人的哦。”

忽然。

她耳朵微动,闷闷不乐嘀咕了一句臭老头,瞬间消散在原地。

杨先宪又咳出一口鲜血,身子蜷缩在角落,满脸恐惧。

那小女孩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修为竟到了深不见底的境地。

随手一指,浩瀚如海的元气几乎不下于化虚境强者。

甚至,

在杨先宪记忆里化虚境强者似乎也无法做到如此举重若轻。

如果那小女孩想要杀他,恐怕他现在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难怪那位杀手没有出现。

连他的妹妹都强悍若斯,身为哥哥的他...又怎会出手刺杀一个连修行者都不是的废物?

高手向来都是骄傲的,自有其傲气。

不是杀不了,而是不屑为之......

“小伙子,听说...你弄丢了一个杀手?”

就在杨先宪后怕不已时。

一道如同老公鸭般沙哑的声音缓缓响起。

杨先宪身子一僵。

听着这熟悉的问题,他忽然觉得要遭。

艰难抬头,只见先前小女孩坐的那个位置上,一个老人佝偻着身子,正幽幽看着他。

沉默半响,杨先宪扯着嘴角问道:“您...是他哪位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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