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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好月圆你很甜骆驿沈辰结局+番外

渭七 著

女频言情连载

不去酒吧枉来丽江,既然来了,那就做个最庸俗的观光客,和浣浣约好了晚上去酒吧,洗完澡我躺在天井的藤椅上吹着凉风等浣浣。我怀疑浣浣其实是外来物种,她每次洗澡都要超过一小时,足够把自己拆一遍再重装。老板娘的金毛热情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时不时伸出舌头舔我手背一下,我从桌子上摸一颗葡萄丢给它,它嗅一嗅摇摇头,继续呼哧喘着气绕我转,我翻身坐起来,摸着它柔软的头顶:“你到底想怎样?”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转身跑回自己的狗窝,再回来的时候嘴里衔着自己的狗绳,这下我明白了,它想让我带它出去散步。这我可不敢,弄丢了它老板娘得杀了我。无视它可怜的小眼神,从果盘里摸了个油桃啃,我们住的这家店,老板娘是福建人,六年前全家一起迁来的,院子里种着石榴树搭着葡萄架,西...

主角:骆驿沈辰   更新:2025-04-04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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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骆驿沈辰的女频言情小说《花好月圆你很甜骆驿沈辰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渭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不去酒吧枉来丽江,既然来了,那就做个最庸俗的观光客,和浣浣约好了晚上去酒吧,洗完澡我躺在天井的藤椅上吹着凉风等浣浣。我怀疑浣浣其实是外来物种,她每次洗澡都要超过一小时,足够把自己拆一遍再重装。老板娘的金毛热情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时不时伸出舌头舔我手背一下,我从桌子上摸一颗葡萄丢给它,它嗅一嗅摇摇头,继续呼哧喘着气绕我转,我翻身坐起来,摸着它柔软的头顶:“你到底想怎样?”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转身跑回自己的狗窝,再回来的时候嘴里衔着自己的狗绳,这下我明白了,它想让我带它出去散步。这我可不敢,弄丢了它老板娘得杀了我。无视它可怜的小眼神,从果盘里摸了个油桃啃,我们住的这家店,老板娘是福建人,六年前全家一起迁来的,院子里种着石榴树搭着葡萄架,西...

《花好月圆你很甜骆驿沈辰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不去酒吧枉来丽江,既然来了,那就做个最庸俗的观光客,和浣浣约好了晚上去酒吧,洗完澡我躺在天井的藤椅上吹着凉风等浣浣。
我怀疑浣浣其实是外来物种,她每次洗澡都要超过一小时,足够把自己拆一遍再重装。
老板娘的金毛热情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时不时伸出舌头舔我手背一下,我从桌子上摸一颗葡萄丢给它,它嗅一嗅摇摇头,继续呼哧喘着气绕我转,我翻身坐起来,摸着它柔软的头顶:“你到底想怎样?”
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转身跑回自己的狗窝,再回来的时候嘴里衔着自己的狗绳,这下我明白了,它想让我带它出去散步。
这我可不敢,弄丢了它老板娘得杀了我。
无视它可怜的小眼神,从果盘里摸了个油桃啃,我们住的这家店,老板娘是福建人,六年前全家一起迁来的,院子里种着石榴树搭着葡萄架,西南角用玻璃搭了个棚子,沿墙砌了石水槽,里面养着红锦鲤游来游去。
小院大狗红锦鲤,多好的日子,曾经一度这也是我的梦想。
黄昏的风太缠绵,躺在藤椅上有一搭没一搭漫无边际地想着琐事,我竟然睡着了,梦里又梦到了苏黎世。
梦里的苏黎世还是20岁时候的模样,是个冬天,他穿得很臃肿,衬得脸越发清秀,我和他牵着手走过郊外的一片废墟,他指着一块空地问我:“听说蓝海集团买了这块地要在这里建房,我毕业后去他家应聘,设计这里的房子,以后和你一起住在这里好不好?”
20岁的苏黎世有一双清澈的眼睛,那时他还没有遇到付星荏,也没有遇到苏瞳,我们还没有经历争吵,我还没有经历背叛,他也没有经历死亡。那时候我好喜欢他的眼睛,从他的眼睛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我,比照镜子更清楚。
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眼角湿漉漉的,我躺在藤椅上没动弹。
今天是6月25号,我的生日。
同时也是苏黎世的忌日,他走了三年了,三年前他死于一场车祸,同时在车上的还有他当时的女朋友苏瞳,苏瞳没有死却成了植物人,一直昏睡到如今。我知道对于他的死,我的朋友们有好几个都在心里喜大普奔,渣男和贱三遭到报应,多么喜闻乐见的戏码。
他们是为我鸣不平,当初分手苏黎世做得太难看,让我几乎沦为整个学校的笑柄。所以当着他们的面,我也只是说,这个死渣男死也不挑个好时候,非在我生日那天死,真晦气。
但其实是口是心非,苏黎世是我的初恋,初恋总是不一样的。
抓几张纸巾擦干眼泪,平复了下情绪,抬手看看腕表,浣浣同学再创新高,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我提高了嗓门:“你还要不要去酒吧了?”
直起身来想下藤椅,这时才发现膝盖上搭着一条披肩,难怪睡着了也没觉出冷。
应该是老板娘吧,我把披肩放在玻璃房的长椅上。
丽江酒吧千千万,一个个乱如盘丝洞,一个个酒吧看过去,我跟浣浣评价:“丽江应该改名叫千窟城。”
最终我们选择了一间稍稍安静的酒吧。灯光昏黄,桌椅破烂——当然,他们管这原生态。
唯一的好处是,驻唱歌手的唱功还凑合,用浣浣的话说,勉强能达到中国好声音选手的水准吧。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凌晨,即使是旅游城市的古镇,到了凌晨也是寂静冷清的,尤其是从酒吧回我们住的客栈,有一段路上最近有几家客栈都在装修,晚上工人离开后整条街都灭了灯,黑黢黢的,冷森森的月光下只能看到散乱异地的碎木屑和砖头瓦块。
浣浣喝多了梅子酒,醉醺醺的,整个人歪歪扭扭,我只好搀着她走路,走在这段黑黢黢的路上,越走越心惊,好像听到背后有轻轻的脚步声。
我开始后悔听浣浣的话在酒吧待到那么晚。
大凡旅游城市,治安总有点小瑕疵,人口流动太大,肥羊又太多,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难免潜伏着几个阶级敌人。从这儿到客栈还要转四个弯,束河的街道充满了各种横插的小巷子,谁知道哪个小巷子里有没有潜伏着坏人?
背后的脚步声如影随形,冷汗淌了满背,我猜想那人之所以现在还不动手,八成是前面有同伙,他们想包抄。
摸了摸包里,除了一瓶bb霜什么东西都没有,心都要凉了,就算这时候打110都来不及,警察叔叔到的时候估计只能给我们收尸。
就在我绝望的时候,前面最近的小巷子里突然横窜出了一个人,拽着我的手腕把我拖进了那条小巷子。
想都没想,直接把攥在手里的bb霜朝他的脑袋砸了过去,那人发出一声闷哼,砸完我也懵了,糟糕,这玩意儿又不能致命,现在激怒了歹徒,本来只想要钱的搞不好要要命了。
他的手没有松开我,捂着额角抬起头来:“是我。”
是顾岳源!
他看一眼醉的不省人事的浣浣:“你们心可真大啊,人生地不熟的喝成这样子还敢半夜在路上走。”
我惊魂未定:“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他白我一眼,手揉着额角:“我晚上也去酒吧了,就在你们隔壁。”
他探出头去看了看:“应该已经走了,我们走吧。”
他从我手里接过浣浣扶住,我立刻黏上去像只浣熊一样搂住他的另一只手臂,就这样胆战心惊地回了客栈。


一般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和骆驿是五年前才认识的,五年前我参加选秀,骆驿是评委之一。
他坐在台下评委席上,习惯性地在手里拿一支笔,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灵活地打转,我一眼就瞅出来他是个斯文败类。他的眼睛老盯着我看,让我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想潜规则我。
嗯,没错,我也一度认为那是我和他的初遇,直到他提醒我:“我们早见过的,在你13岁的时候。”
关于13岁,我最强烈的记忆,是一场婚礼。
那场婚礼是我平生经历的最糟糕的婚礼,没有之一。
自己老爸和别的女人的婚礼,估计哪个女儿置身其中也不会觉得舒服。
尤其是,这是我爸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婚礼——没错,我是个非婚生子。
13岁之前,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家庭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我爸是个画家我妈是个编剧,家里经济优渥,房子大又漂亮,我们甚至还养了一条漂亮的萨摩。
直到13岁那年的某一天,付星荏问我:“爸爸要结婚了,你是要跟着爸爸还是跟着妈妈?”
付星荏就是我爸,生物学意义上的。
我觉得他父母真有先见之明,给他取的名字特符合他的本质,付星荏,负心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我的父母跟别人不同,别人的父母是夫妻,而我的父母只是我的父母。
他们没有领过结婚证,没有举办过婚礼,他们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只要两个人都同意,就随时可以结束这段脆弱的关系。
和睦相爱的一家人原来不过是暂时搭乘同一艘船的旅客而已。
我回头看了一眼我妈,我妈正坐在桌子前看书,努力装出一副完全沉浸在书里对外界毫无所知的模样,但是我知道,她肯定在竖着耳朵等我的回答,她肯定很害怕,她浑身都在发抖。
所以我转过头,狠狠地在付星荏膝盖上踹了一脚,一阵风似的跑到我妈身边,紧紧捏牢她的衣角,恶狠狠地瞪着付星荏。
第二天我放学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完全变了样子,客厅的布局变了,家具都换了新位置;墙上原先的装饰画从人物变成了风景;父母卧室里的双人床换成了单人床,付星荏的工作室空了,现在变成了储物间。
做出这样大的改变,他们蓄谋已久。
而我竟一无所知。
甚至连我爸的婚礼我都是在一个星期后偶然在报纸上看到的。
他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比我妈年轻的女人——除了年轻,她没有任何地方优于我妈,我妈和糟糠之妻四个字完全扯不上关系,她漂亮又有学问,是圈子里颇有名气的编剧。
而那新娘只是年轻而已。
报纸上对付星荏的婚姻极尽褒奖。没有人知道,付星荏有一个女儿,还有一个伴随了他十几年的女人。
他们的关系没有对外公布过,我和我妈见不得光,除了付星荏的几个朋友,没人知道。
我把那张报纸藏在被单下面,第二天我妈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了,那天晚上她找我谈话,对我说:“你不要怨恨他,我追他的时候他就跟我明说了,我们不会结婚,可能永远不会结婚,如果有一天他遇到了想要共度一生的人,他会离开我。”
她很悲伤,却要强颜欢笑,从此后我只能和她相依为命,于是我只是假装乖巧地点了点头。
但其实我心里是有怨恨的,不仅怨恨付星荏,也怨恨我妈,一个女人可以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自轻自贱,但作为一个母亲,她不该不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付星荏婚礼那天,我逃课去了。
是冲着搞破坏去的,我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当然没办法搞得婚礼办不成,但增光添彩总还是没问题的。
书包里放了不少东西,飞镖、玩具手枪,大头针、水枪,弹弓……
婚礼现场很热闹,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付星荏在画坛成名多年,同时还是大学美术老师,相交遍四海,桃李满天下,朋友、画友、学生、晚生后辈……里面有几张上过门的熟悉面孔,我小心翼翼地躲避着那些熟脸,心里涌起一阵阵的厌恶。
那些人围在一对新人身边,脸上个个挂着笑,同漂亮的新娘开玩笑,和她举杯,可是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出入我家,吃我妈做的饭菜,喊她嫂子,恭维她厨艺好贤妻良母,转眼间他们就全忘了,管另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叫嫂子,把恭维我妈的话全部说给这个不相干的女人听。
真让人恶心。
我躲在长桌子后面隐蔽的树荫下,悄悄举起了捏着飞镖的手,打算把气球扎爆,我扔飞镖的技术不错,扔的又远又准,这还是付星荏教我的。
突然一只手攥住了我的手腕,我吓了一大跳,两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到地上,转过头就看到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孔。
有人走过来取吃的,我不敢出声,只能屏着气瞪他,他仔细看了我半天才恍然大悟:“你是付老师的女儿?我见过你的照片。”
原来是付星荏的学生,他饶有兴味地看着我手里的飞镖:“你是来搞破坏的?你想用飞镖扎破那边的气球?”
我哼了一声没说话。
他同情地看着我:“如果是的话,我劝你最好不要,这里有记者,事情闹大了最先受到伤害的是你们母女,你爸脸皮有多厚你也知道的,根本伤不了他。报仇的时候把自己也搭上可不值。”
他说服了我,最终这场婚礼一帆风顺,风平浪静。
我把那张广告拿给浣浣看,浣浣惊呼一声,啧啧道:“真是有钱人,不愧是开博物馆的。”
骆驿的博物馆其实是个噱头,真正赚钱的是依托于博物馆的酒店。
很显然她完全抓错了重点,我头痛地把广告塞回到包里:“怎么办?我不想和他结婚。”
浣浣苦恼地挠挠头发:“那你就得躲着他了,他既然决定了求婚,肯定就是要一个答案的,等他回来肯定会当面问你的。”
她终于捕捉到了重点,我一拍柜台:“说得对,所以,我们去丽江吧!你现在就回去跟老板请假,我们晚上就出发。”
浣浣脸上浮现出一个诡异的笑,翻译一下大概是呵呵:“不用了,就在昨天,我已经把他炒了。”
浣浣炒掉老板的原因是老板最近接了一个非常羞耻的单子,为某新晋男明星做网络营销,浣浣负责写策划案,男明星经纪公司要求把男明星包装成一朵与世无争出淤泥而不染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王子白莲花形象。
“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我就想吐了,看到照片的时候我就真的吐了。”
“我觉得那张照片简直污染了我的电脑,那个策划案简直污染我的键盘,为了捍卫我的节操,我怒而拍案,毅然辞职。”
我冷哼两声,认识七年我还不知道她,只要不抹黑她的爱豆,她什么恶心的软文没写过,节操?简直珍贵过贞操。
“好吧。”她举手投降,“真正原因是,我前几天买的彩票中奖了,不多,几万块。”
那你还好意思要我的礼物!我劈手夺过她手里的手机:“小姐,退货!”


1、
宋谨和白鹭分手了。
准确的说是白鹭甩了宋谨,就在我生日那天,白鹭单方面要求和宋谨解除恋爱关系,她答应了一个一直追求她的富二代,现在他们要闪婚了。
看来4月25号真是个晦气日子,在这个日子里,我和苏黎世分手,宋谨和白鹭分手,苏黎世去世……都发生在这一天。
转眼间他已经走了三年。
墓木已拱,每当我看小说看到这四个字,总是会觉得鼻腔酸涩。
我去了当初苏黎世带我去过的郊区,那郊区已经不是郊区,五年过去了,那块荒地已经被开发,但并没有按照苏黎世说的那样变成民用建筑,这里拔地而起了一堆写字楼,阳光下高耸入云的大楼闪耀着粼粼的宝蓝色光芒,刺得人眼睛疼。
有点头晕,我往后退了一步,扶住一棵树。
很快我就发现了这棵树是旧相识,在它的树干上刻着一行小字——苏黎世&付家好:2008年4月25日,我们在这里,很爱彼此。
我在树下坐下来,就着荫凉开始哭。
当初苏黎世和苏瞳遭遇车祸,苏黎世几乎是当场死亡,送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的葬礼我没有去,他留在我心里最后的印象是那年分手,我去找他要个说法,崴了脚,拖着肿了老高的脚踝爬了六层楼却被他的室友告知他不在宿舍。走出他们宿舍楼的时候我回头向上看了一眼,看到他们宿舍阳台上那双一闪而退的眼睛。
这些年来我努力记住苏黎世对我的坏,去遗忘和掩盖他曾经的好,唯有如此才可以说服自己他是死有应得,才可以让自己对他的死不去心痛。
我梦到过他,很多次。
有时候会梦到分手的场景,每次梦到那双阳台上一闪而过的眼睛,都会觉得心疼的好像被按在烧红的针毡上辗转。
有时候会梦到苏黎世,我们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梦境中,前路空空回望茫茫,苏黎世站在离我不远却似地平线般永远无法触及的地方,他有时候微笑地看着我,有时候悲伤地看着我,但是不说话,好像一幅挂在那里的画,整个世界只有我自己的呼吸声,艰且涩,冷而重。
但更多的,还是梦到在一起时候的好。
梦是不会骗人的,那些好我还记得,人骨头里就是有这点贱。
我扶着树站起身来,哭太久流失了太多水分,整个人头重脚轻的。
把手伸进口袋里想摸张纸巾擦擦脸却发现没有带,正在犹豫要不要揪两片树叶下来凑合下,突然一包纸巾递到了眼皮子底下,我抬起头,一个人正表情凝重地看着我。
是顾岳源!
他怎么会在这里?我呆愣愣地看着他,他指指那幢写字楼:“我在里面上班。”
啊?我擦擦眼泪:“你不是群演?”
他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不是,我在影视公司上班。”
我揩一揩鼻涕:“哦,原来你是剧务啊。”


1、
我强烈怀疑我妈是不是在二十四年前的4月25号生我那天遇见过披麻星。
每年的4月25号我都会倒霉,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四年前的4月25号毕业前夕初恋男友劈腿和我不告而别,三年前的4月25号倒霉初恋前男友和他的劈腿对象一同遭遇车祸,前男友当场死亡,劈腿对象陷入沉睡现在还未苏醒。
而今年的4月25号。
作为一个无业游民,按照原定计划我此刻本来应该正躺在家里床上看动画片,最近我参加了一个吃饱撑的活动,活动主旨在于号召大家过有规律的健康生活,我给自己制定的时间表是:每天早晨八点半起床,用不超过一刻钟的时间洗漱,三十分钟左右解决营养早餐,十点左右开始刷网页看电视,午饭安排在十二点到两点之间,然后是午睡,遛弯……
不得不说这样规律的生活确实有好处,坚持了一个月看上去人都白了一度,我原本乐观地以为这种规律生活可以至少持续个半年,直到今天早晨被一份突如其来的快递彻底击碎白雪公主进化梦。
所以现在我只好像条丧家之犬脱缰野狗一样狂奔在去和浣浣约会的路上,并打算一会说服她和我一起私奔逃亡。
我打算拿来贿赂她的东西就是我手里现在拿着的手机。
简直很难想象现在还有人在用老爷机,而浣浣就是其中之一,她的老爷诺基亚是初恋男友送的,用了六年一直用到最近,起初是因为怀旧,后来则是为了拒用微信,她在一家网络营销公司任职,老板是个变态,要求每个有微信的人每星期都要转发两条公司信息到朋友圈,内容包括各种明星软文和羞耻爆料,浣浣跟我说,她可丢不起那人。
最近他们老板的疯病越发严重,要禁止上班期间聊QQ,六月初开始实行,浣浣跟我抱怨了一星期,说看来买个智能机是迫在眉睫了。
她和我同天生日,最近我手里正好有两个闲钱,所以干脆买了个智能机当生日礼物送她,浣浣是个追星族,在家里我已经把手机所有的桌面图标全换成了她爱豆的头像,保证她看一眼就爱死我了,然后对我言听计从,立刻答应我把丽江之旅提前……
就在我想得正美的时候,“叮”的一声电梯到了,周六的商场总是这么拥挤,我费力地挤进电梯,拗出各种造型终于在电梯口获得一席之地,长舒一口气正打算放松筋骨,没想到灾难就在此刻发生。
站在我身后的人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踉跄了一下,多米诺骨牌效应立刻波及到了我,手里一个抓不牢,眼睁睁地看着那只用来贿赂浣浣的手机不偏不倚正中红心地落进了电梯门的缝隙。
君王掩面救不得,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三秒钟后我才反应过来,转过身揪住那人的衣襟:“靠,你还我手机!”
我就说4月25号是我的灾难日。
今年4月25号的披麻星幻化成了一个美男子,目测身高185左右,皮肤不坎坷骨骼不崎岖,真是难能可贵,但这并不能阻挡我讨公道的正义心:“先生,我的手机是因为你没有站稳推了我一下才掉进去的,你要负责吧。”
美男子自觉理亏:“对,我很抱歉,可是我现在要去赶飞机,所以……”
他掏出钱包,露出一沓粉色的毛爷爷:“那只手机多少钱,我赔你现金。”
我痛快地接过了钱转身走人,跑的飞快,浑然不管美男子在背后喊我——不跑不行,万一他发现钱给太多怎么办?


浣浣一回到客栈就睡死过去了,直到第二天才知道昨天差点被弃尸荒野的事情,她愣愣地在床上坐了半天,我还以为她要对昨天硬要喝到凌晨的行为做深刻检讨,谁知道她拍了一把床板:“我知道XXX和XXX的绯闻怎么炒了,就说女的在影视城差点遭抢劫,男的误打误撞救了她,这就是他们相识的起源!”
我摇晃她:“快醒醒,你已经辞职了!”
浣浣呻吟一声,倒回床上,半天又爬起来:“多亏人家顾岳源啊,否则我们连说胡话的机会都没了,不如以后这几天我们就请他吃饭请他去酒吧?”
我冷笑一声:“你就是想找个免费保镖吧。”
不过她说得不无道理,反正看上去顾岳源也是一个人嘛,我洗了把脸,出门去找顾岳源道谢。
顾岳源早就醒了,就坐在玻璃房里看书,老板娘也坐在那里打毛衣,我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老板娘一脸的八卦:“快来跟我说说昨天被抢劫的细节!”
什么人呐,我翻个白眼,坐下来拿个桃子开始啃,老板娘一脸的失望:“人家在这儿待了六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客人被抢劫嘛。”
我敷衍她:“是啊是啊,我们运气太好,回去就买彩票。”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从后面抽出个东西:“这是你的吧?”
是昨天盖在我身上的披肩,我咦一声:“难道不是你的?”
坐在一边始终没说话的顾岳源开口了:“我的。”
老板娘不知道这披肩曾经盖在我身上的事,把披肩递给顾岳源:“买给女朋友的?”
顾岳源接过去,淡定地点了点头。
他有女朋友了,这让我有点难开口,受我父母的影响,我一直觉得男女之间不该存在不负责任的暧昧关系,所以我只好鸣金收兵,只是对顾岳源说:“浣浣醒了,想谢谢你请你吃个午饭。”
我们在丽江待了两个星期,换了手机号,没受到任何人的骚扰。
但是躲避总不是长久之计,该面对的还是得面对,一星期后我们打算回上海。
顾岳源早我们三天离开了丽江,我猜他可能是突然接到了什么跑龙套的戏。
他走后我在玻璃房的长椅上发现了那条他买给女朋友的披肩,他忘带走了,打电话给他,他的口气却无所谓:“你先拿着吧,有缘再见的时候再还我。”
有缘再见?
在昆明机场,上飞机前我换回电话卡,给骆驿打了电话,约他在我家附近的上岛见面,我已经想好了,跟他说分手。
浣浣咂咂嘴:“真的啊?你真的不后悔?”
骆驿大我七岁,男人最好的年纪,事业有成,虽然其实是个奸商,但外界好歹也承认他是个文化名人,常常在电视综艺节目里窜来窜去人模狗样当嘉宾。多好的婚嫁对象啊,浣浣肯定觉得我不惜福。
浣浣不知道我和骆驿原本是在做戏,除了我和骆驿,没人知道。
我和骆驿是在苏黎世死后在一起的,和苏黎世分手后我很消沉,为了忘记苏黎世,也为了对抗付星荏,我抛弃了一直以来无感情不恋爱的原则,短短一年时间里谈了好几个男朋友,当然,无一例外的被付星荏给拆散了,我怀疑付星荏和月老有仇,拆起CP来稳准狠,他总是能掌握到我男朋友们的致命弱点,威逼利诱他们和我分手,本来我是越战越勇的,直到苏黎世出事。
苏黎世的死像一根针戳在我的心上,泄掉了我所有的怒气和怨气,我很茫然,和付星荏的斗争好像也失去了意义,骆驿就是在这时候提议我们假装谈恋爱的,这样一来,他不会再被父母怀疑性向,也可以从付星荏那里得到更多支持,而我也不会再受付星荏的骚扰。
那时候我一定是脑子坏了才会答应他。
我坐在上岛等他,心里对他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我确定骆驿不爱我,就像自己必死那样确定,他的心里有别人,虽然这个别人是谁我不知道。
除非你们真的很相爱,否则不要谈及婚姻,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质上的。
这是我从父母那里确立的人生信条。
听完我的话,骆驿沉默半晌,淡淡一笑:“其实我早猜到了。”
“所以你其实是想跟我分手又不知道怎么说所以才玩这一手的对吧!”我语气夸张地活跃气氛,骆驿扑哧一笑,伸出手揉揉我的头发:“是啦是啦,你最聪明了,不过你又要面对你爸的骚扰了,祝你好运。”
他下午还有一个专访,急匆匆地走了,点了一桌子菜也没人吃,我打电话给浣浣,浣浣却说她再过十分钟要抢爱豆见面会的门票让我不要骚扰她。
我只好一个人消灭这一桌子的菜。
吃着吃着突然觉得悲从中来,沦落到一个人吃饭的境地是有多悲惨,我招手叫了一瓶酒,宋谨来的时候,已经喝到微醉。
宋谨似乎是刚从医院来,身上还带着一股消毒水味,我醉眼朦胧地看着他:“你怎么来了?”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浣浣打电话给我。”
我用筷子敲敲盘子边:“这个这个这个,我都还没动过筷子。”
他二话不说开始闷头吃菜,我托着下巴看他,宋谨从小就特别爱吃,看他吃饭我觉得特有食欲,也觉得挺纳闷,看着挺清瘦的一人,怎么那么能吃,吃那么多还那么瘦,让人嫉妒。
我问他:“白鹭呢?”
白鹭是宋谨的女朋友,两个人从初中就是同学,白鹭倒追了宋谨好多年,他们确定关系六七年了,不过在我面前的白鹭性格比较腼腆,所以即使认识这么多年,对我而言她也只是宋谨的女朋友,我未来会叫一声嫂子的人。
宋谨头也不抬:“要结婚了,准备婚礼呢。”
我一拳擂过去:“你们要结婚了怎么不早告诉我,好歹我也是你妹妹吧!”
宋谨的筷子突然停住,他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新郎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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