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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英雄岚王雍王全章节小说

熊猫甜甜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家狗皮衣的两个小官,指着鼻子羞辱。我不懂,为什么那两个小官要指着雍王的鼻子骂他拥兵自重,骂他居心不良,甚至骂他有心谋反。更不懂为什么那样英明神武的雍王只是在那一句“雍王,你想抗旨不遵吗”话后,能在千军万马里杀个七进七出的雍王就不反抗,任由那两个狗官羞辱。甚至于在这样的几月羞辱后,雍王彻底变成个住在猪圈里,吃猪食的疯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地给雍王擦干净脸,给他打理好头发。然后对他说我今天一天的见闻。其实,没什么好说的。雍王府里的下人早已跑了个大半,就连雍王的生母薄太妃也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偌大的雍王府,除了我和雍王,就只有那两个鸠占鹊巢的狗官和他们带来的下人居住。不过,他们一定不可能多见我这个雍王死忠余孽一面。只除了,夜里我...

主角:岚王雍王   更新:2025-03-19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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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岚王雍王的其他类型小说《做自己的英雄岚王雍王全章节小说》,由网络作家“熊猫甜甜”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家狗皮衣的两个小官,指着鼻子羞辱。我不懂,为什么那两个小官要指着雍王的鼻子骂他拥兵自重,骂他居心不良,甚至骂他有心谋反。更不懂为什么那样英明神武的雍王只是在那一句“雍王,你想抗旨不遵吗”话后,能在千军万马里杀个七进七出的雍王就不反抗,任由那两个狗官羞辱。甚至于在这样的几月羞辱后,雍王彻底变成个住在猪圈里,吃猪食的疯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地给雍王擦干净脸,给他打理好头发。然后对他说我今天一天的见闻。其实,没什么好说的。雍王府里的下人早已跑了个大半,就连雍王的生母薄太妃也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偌大的雍王府,除了我和雍王,就只有那两个鸠占鹊巢的狗官和他们带来的下人居住。不过,他们一定不可能多见我这个雍王死忠余孽一面。只除了,夜里我...

《做自己的英雄岚王雍王全章节小说》精彩片段

家狗皮衣的两个小官,指着鼻子羞辱。

我不懂,为什么那两个小官要指着雍王的鼻子骂他拥兵自重,骂他居心不良,甚至骂他有心谋反。

更不懂为什么那样英明神武的雍王只是在那一句“雍王,你想抗旨不遵吗”话后,能在千军万马里杀个七进七出的雍王就不反抗,任由那两个狗官羞辱。

甚至于在这样的几月羞辱后,雍王彻底变成个住在猪圈里,吃猪食的疯子。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地给雍王擦干净脸,给他打理好头发。

然后对他说我今天一天的见闻。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雍王府里的下人早已跑了个大半,就连雍王的生母薄太妃也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

偌大的雍王府,除了我和雍王,就只有那两个鸠占鹊巢的狗官和他们带来的下人居住。

不过,他们一定不可能多见我这个雍王死忠余孽一面。

只除了,夜里我去厨房偷食物的时候。

为了不被人发现我的脸,我把自己弄得又脏又臭。

不得不说,这年头要饭也得讲究个体面。

我这副尊容去偷剩饭,被撞见后十次里有八次我是被打了个半死。

不过没关系,我护住了怀里的饭菜,这样雍王就有饭吃了。

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熬了多久。

却只记得一件事,只要我还能熬,就不会丢弃雍王于不顾。

他是不是众人眼中的傻子无所谓,是不是那两个狗官口里的逆贼叛臣也没关系。

在我眼中,他一直都是那个比太阳还耀眼的雍王。

是唯一给过我尊重的人。

而且跟那些如狼似虎下人们斗智斗勇过程中,我渐渐发现,其实我也挺厉害。

不管他们多凶恶多狡猾,我总能从他们手里弄到必需的生活用品。

慢慢地,我脑子里有了个大胆的念头。

若是我带雍王离开这里,我应该也能照顾好自己,还能照顾好雍王。

只是该怎么开口和雍王提呢?

他现在脑子不够用啊。

那天晚上,我照旧给雍王送偷来的食物。

因为今天是皇帝的寿辰,他下令大宴群臣,最普通的黎民百姓都可以有五十文赏钱,所以那两个狗官今晚也是颇为大方地给了我充足的食物还有指甲盖那么大的荤腥。

我如获至宝地把这些食物都拿来和雍王一起分享。

看我吃得狼吞虎咽的模样,不知道怎么了,雍
气。

我第一次见到夫君的时候,他还是雍王。

在一个下着大雨,漆黑如夜的下午。

雍王打着伞出现在屋檐下的时候,天不知道怎么了,一下子就亮了。

他披上了阳光做的战甲,整个人比太阳还要耀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就算不如齐国男人那样涂脂抹粉,也可以这么好看。

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不迁怒女子。

而齐国与周国交战数年,数不清的周齐两国男儿死在了战场上。

早在来雍王府上前,就有人说雍王必定会剖了我的心肝,来祭奠死在战场上的弟兄。

因为雍王正好就是带兵打仗的大将军。

我是齐国女子,背后无依无靠,还失了记忆。

有一千一万个理由,足以让他把我当做泄愤的工具,可是他没有。

他只是如庙宇里的佛像一样,看了我一眼,就对管家吩咐道:“都是本王的错。

那天看她生得熟悉,仿佛前世见过一样,就多看了她几眼。

没想到,那田太妃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把她送了来。

我们周国与齐国是世代大仇,她这齐国女子来了我们这里,哪会有好果子吃。”

说着,他似是被我的容貌所摄,呆愣了一瞬后又道:“尤其她还生得这般招蜂引蝶,要是走在大街上,恐怕稍微有些背景的富家公子都得把她当成块肥肉夹了去。”

那管家愤愤不平地盯着我的脸看了好久后,才对雍王道:“王爷,您一向不近女色。

这次要不是这贱婢勾引,您怎会突然带个女子回府。

其实您肯亲近女子原本是好事。

但这女子生得一副狐媚相,又是齐国那贼国送来的。

还是让老奴把她一刀杀了,免得她蛊惑人心。”

雍王连忙制止了那管家,并呵斥他道:“我雍王府就算不是家大业大,也不缺她这一双筷子。

无辜妇孺,不该卷入我们男人之间的纷争。

女子生得美丽,本是上天赐予,不是她的错。

那日宴会,她一直循规蹈矩,没有勾引我半分。”

我当时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但不知怎么了,好多句话始终缠绕在我的脑海。

如同附骨之蛆,怎么都无法从我的脑子里赶出去。

“木怜,你生成那副模样,就是个勾引男人的祸害。”

“木怜,这娶妻娶贤,纳妾求色。

岚王未来的正妃,可以不如你美。

因为贤德,
隐隐可见青筋片片。

他的手固执地在空中好一会儿,好像在等我回心转意。

可我终究是没有握住他,他自嘲一笑,昂起头对着天道:“也罢,你这样的女子来去如风,生来便属于广阔山河,不该关在九重宫阙。

只是傅蕖,我今日送你句话。

天下人都以为我是为了自保,所以才做了这大逆不道的事。

可我不管你信不信,我都想告诉你,不仅仅是这样的。

我想自保不假,可我也是千真万确地想要为天下苍生做些事情。

可是要做到那些,手里就必须有权利。

所谓至高至明日月,一个人只有站在很高的位置上,才能改变吃人的陈规陋习,才能拯救千千万万个深陷淤泥之人。”

周帝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异常认真,隐隐可见一种奇异的光芒。

我虽然照旧离开了,可他的这句话却萦绕在我心头,让我始终难以忘怀。

有了金银,有了易容术,再加上周帝在后面支撑,我潇潇洒洒地在天下间游览。

然后,我见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

从前我虽然失忆,却一直衣食无忧。

而且对于从前的生活,我也隐隐有种感觉。

虽然是受够了气,却是衣食丰润的。

所以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女孩子,会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以半头牛的价钱被父母卖出去,就为了给家里的男丁读书或者考功名。

有的男人明明自己背地里无限追捧花魁,明面上却将世上最污秽的词语像米田共一样倒在花魁身上。

好像他们的不堪,放荡都是花魁害的。

花魁真有这么不堪吗?

有一次,我不过是无意间把一个被原配夫人打得鼻青脸肿,还扒了个一干二净的花魁一件衣服遮羞。

那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花魁,就以身相替,救了无意间中了当地一个恶少圈套的我。

她死前,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

她只是苦笑着对我说:“谁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我们明明很有情义。

当日你那一件衣服为我挡下世人的恶意,今日我便以身相报,报你这个世上唯一不把我当污泥的女恩人。”

我的眼睛哭成了桃子,不停地拉住那花魁的手哭喊道:“姐姐,都是我害了你。”

那花魁紧紧握住我的手对我道:“别再叫我姐姐,就是这声姐姐,让我搭上了一切。

如果你真当我
我是齐国岚王的青梅竹马,他发誓此生非我不娶。

可我却被岚王的母亲田太妃灌下失忆之药,送给了与齐国世代交战的周国雍王做妾。

但田太妃却对岚王说,是我看上了周国雍王少年英雄,心甘情愿地给他委身做妾,不要做光明正大的岚王妃。

岚王恨我入骨,专门跑来刚刚喝了失忆药后如刚刚降临人间孩童一样的我面前大放狠话。

岚王还当众割袍断义,说此生与我再不相见。

后来知道了真相的岚王,苦苦求我与他一起离开。

我却踩着他的头对他道:“我已经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了。

你一个区区的王爷,凭什么要我和你走。”

“小怜,我知道你一定不是自愿嫁给周国雍王的。

你放心,我不介意你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现在你跟我走,我们永远都不分开了。”

说话的男子眉目如画,扑上白粉后比女人还要俊美。

曾经他的脸被我迷恋了十几年,可当我恢复记忆后再次仔细打量这个人。

却恍然发现,除了这张脸,这个人其实什么优点也没有。

我没有告诉他,我早已经不叫木怜,而是被雍王取名叫傅蕖。

我只是笑着对他道:“好啊,不过岚王你的那位正室王妃该怎么样。

我可是听说,她品貌俱佳,家里又对你颇多助力。

不像我这个孤女,对你没有实质半分好处。”

这是田太妃在灌下我失忆药之前说的话,也是我失忆后屡屡的噩梦。

我不记得岚王与田太妃的脸,总记得这话的不屑与鄙视,还有我的心灰意冷和心痛如绞。

明明我的父兄是为了替出征的岚王挡住流寇的弓箭才会身亡,所以我才会被田太妃收留,并且许诺成年后的岚王妃之位。

可是,一直到我被田太妃那么冷酷无情地灌下那失忆药之后,我才明白。

在田太妃眼里,我不是她在众人面前说过的亲女儿一样。

之所以养着我,那是因为我是一块彰显她儿子有多么仁义道德的牌匾,是她闲来无事时养着开心的阿猫阿狗。

但在那位位高权重的镇国公之女斛律明月出现之后,我就成了她儿子的绊脚石。

可我当时没想到,她想到的主意是那么恶毒。

周齐两国世代交战,彼此之间都有深仇大恨。

彼时,她却将我一个无依无靠还失忆的齐国女子,送给周国王爷
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

“你这狐媚子,宴席上就给那周国雍王抛媚眼。

还敢说没有,不然那雍王素来不近女色的,为什么那天多看你几眼。

这都是你的错”也好,既然那雍王喜欢你,你就去给他当妾好了。

反正没了你这狐狸精在我儿耳畔聒噪,他才能听我的话,娶那名门之后的斛律小姐为妃。”

我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谁,甚至不知道木怜是谁。

只知道那些人都举着指头在指责我,指责我生得太过貌美,所以必定是我勾引了雍王。

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什么都没做。

而到了如今,唯一相信我并决定为我提供保护的人,是雍王。

一时间,我感激地看向雍王,只觉得他是这世上最明智善良的存在。

因为雍王的决定,我最终成功留了一条命,并在府上做了个看管书库的差事。

甚至还因为记忆全无,得到雍王赐的新名字——“傅蕖。”

“你的容貌很美,如同最艳丽的芙蓉花。

但要是叫芙蓉的话,一来有点烂大街,二来总是听起来有点像是青楼花魁,太过放纵。

听送你的人说过,你好像叫什么‘怜’。

我也没听清到底是哪一个字。

不过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和你眸清神正,丝毫没有勾引人的高洁之态很相像。

莲花又叫水芙蓉,也叫芙蕖,那你就叫傅蕖吧。”

雍王说这话的时候,他眉目清朗,眼中只有单纯地对我美貌的欣赏,而无一丝邪念。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目光,遇到这样的男人。

那一刻,我只觉得,雍王的眼神是最迷人的醇酒。

他的这些话,对我来说,更是重若千金。

我感激地盯着他,随即跪倒在地,发自内心地道:“多谢雍王,小女日后必定粉身碎骨以报。”

雍王大笑,用打量不懂事孩子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随即大笑着离开。

他边笑边走,边说道:“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粉身碎骨’这样的话能随便说吗?

也不怕哪天就应验了。

管家,找个清闲的差事给她吧。”

那管家显然很恨我这个齐国人,也担心我是细作,对我日夜提防。

但我本就是没了父兄的无根女子,又被田太妃灌了失忆的药,当做弃子丢出来的。

所以我只是安安静静地待在那个小书库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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